关键词 |
海门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建议,姜堰区定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,建湖县撰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,东台市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要注意 |
面向地区 |
适应数字技术全面融入社会治理新趋势,构建包容审慎的数字经济治理和监管机制,创新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方式,协同推进新型智慧城市、数字乡村建设,助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。
1.健全数字经济治理体系。
创新数字经济治理监管模式。转变监管理念,建立健全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、包容审慎的监管体系,创新基于新技术手段的监管模式,建立健全触发式监管机制。依托“信用江苏”建设,强化以信用为基础的数字经济市场监管,建立完善信用档案,推进政企联动、行业联动的信用共享共治。加强多主体协同治理,促进治理模式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、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、从监管转向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,探索形成、行业组织、互联网平台企业、社会公众等多元主体参与、有效协同的治理新机制。持续完善社会监督机制,畅通多元主体诉求表达、权益保障的渠道,鼓励公众通过互联网、举报电话、投诉信箱等手段,强化对数字经济治理的参与。
压实互联网企业主体责任。强化互联网企业内部管理和安全保障,鼓励互联网企业制定涉及平台内经营者、消费者、第三方服务商等各参与方的行为规则,维护交易秩序和平台生态环境。完善互联网平台监管体系,组织开展检查、评议,引导督促互联网企业落实主体责任,提高“以网管网”能力,充分发挥平台对市场主体的组织、协调、规范、引导功能。加强互联网行业自律,推动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发挥作用,出台行业服务规范和自律公约,引导互联网企业自觉参与反垄断治理。探索建立适应平台经济特点的审查机制,针对涉及公众利益和公平竞争的算法模型、定价规则等进行监管,严厉打击大数据“杀熟”、算法歧视、算法滥用、数据垄断等破坏市场公平性的行为,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。
强化数字技术在治理中的创新应用。深化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公共安全、应急管理、市场监管、环境保护、司法执法、行政执法、信用建设、食药追溯等领域的创新应用,推进非现场监管、移动电子执法和风险预警模型等现代化管理方式,探索“大数据+指挥中心+综合执法队伍”综合执法模式,增强态势感知、科学决策、风险防范能力。强化基层治理,加强综治中心(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)规范化建设,完善“大数据+网格化+铁脚板”治理机制,培育“互联网+社区治理”示范创新点,深入推进网格化社会治理创新,降低治理成本,提高治理效率。
2.加快数字社会布局优化。
深入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。加快构建全域感知、融合泛在的新一代智能化城市基础设施,基于城市信息模型(CIM)基础平台技术,全面推行城市数据大脑建设,推动城市数据资源汇聚融合和运行态势全域感知,构建完整的“智慧城市运行一张图”,全面支撑城市日常运行、管理、决策和应急指挥。建立智能分析、信息共享、协同作业的城市运营管理体系,加强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城市管理领域的广泛应用,鼓励多维度、多领域智慧应用场景创新。加快智能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,打造江苏建造品牌。探索数字孪生城市建设。支持建设基于信息化、智能化社会管理与服务的新型智慧社区(街区),进一步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向基层延伸。
提高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效能。构建线上线下联动、覆盖城乡的政务服务体系,推广自助服务、智能服务,形成“全天候”政务服务新模式,实现政务服务就近能办、异地能办、区域通办、全程网办,进一步打响“不见面审批(服务)”品牌。全面推进“一件事”改革,推动政务服务二维码的融合统一,强化“苏服码”的推广应用。围绕运行“一项事”,建成全省一体化移动政务协同应用平台,全面提升运行效能。在保留老年人熟悉的传统政务服务方式的同时,推动网站、APP、小程序等适老化改造,提升面向老年人的智能化技能服务。
推进数字化民生服务公平普惠。结合新型城镇化发展和智慧城市建设,以提升公共服务能力、创新技术应用场景、激发社会活力为,在教育、医疗、养老、社区、出行、社保、就业、公共文化等民生服务领域开展数字化应用示范。推动传统民生服务基础设施的智慧化升级,加快民生服务数字资源的开放共享,引导鼓励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展创新应用研究。加快发展民生服务新业态新模式,发展智慧教育、智慧医疗、智慧养老、智慧社区、智慧出行等民生服务和相关数字产业,提升民生服务供给的普惠化、均等化、智能化。
加强数据要素开发利用。
促进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放。以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国家试点为契机,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,明确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的责权分工、开放机制、平台建设、开发利用、安全管理、监督考核等内容,为推动公共数据开放,促进和规范公共数据资源社会化利用提供制度保障。深入开展公共数据资源普查和目录梳理,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,梳理形成统一、互联互通、质量可靠的公共数据资源目录清单,明确数据共享开放的种类、标准、范围、流程等,强化数据使用规范化程度。建立安全可靠、功能完善、全省统一、多层级的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体系,上线试运行省级公共数据开放网站,积极推动长三角地区公共数据开放试点,稳步推进公共数据安全有序开放。有序扩大省级公共数据共享开放与应用试点范围,推动形成和社会数据共享开放新格局。
推进政企数据融合开发利用。支持用购买服务模式引入第三方机构力量,开发数据模型、算法、可视化工具等通用数据产品,并按统一标准对外输出,支撑并满足市场主体对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需求。鼓励在金融、交通运输、教育、医疗、文化和旅游、社会保障、市场监管等领域选取数据创新试点应用场景,引导有开发能力的企业进入安全可控的开发环境,开放自身数据资源,推动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深度融合、开发利用,形成示范带动效应。探索形成政企数据融合的标准规范和对接机制,支持政企双方数据联合校验与模型对接,引导企业与共建数据安全共享与开发服务平台、安全沙箱,进一步促进政企数据对接融合。
探索数据要素流通交易。推动省内企业、高校、科研院所开展数据确权、数据质量评估、数据资产定价等数据价值化研究,建立健全数据流通、交易标准规范。推进数据安全管控技术、数据产业链模式等创新研究,提升数据衍生服务水平。探索公共数据授权许可和运营机制,以公共数据授权开放、定向开放或者政企数据互换(融合)等方式,创新数据资源共享方式和运营模式。创新数据服务模式,强化数据清洗、数据标注、数据加工等数据服务供给,鼓励发展数据银行、数据信托、数据中介等新兴服务业态,因地制宜建设以数据资产登记、数据交易流通为主要业务的数据交易机构。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数据交易试点,积极参与国家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示范。
强化网络安全防护。全面贯彻网络安全法,深入实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、等级保护、安全审查、密码评估等制度,加强电信网、广播电视网、工业互联网、物联网、车联网等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防护措施,加快构建集态势感知、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于一体的网络安全防护体系。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,推动建立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严重失信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,强化网络诚信制度化建设,着力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。防范科技应用带来的道德伦理风险,加快研发和应用隐私保护、舆情监控等相关安全技术,规范技术应用的标准、流程、方法,充分保障公民在技术应用中的知情权和选择权。
加强个人信息保护。贯彻落实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,建立完善个人信息安全事件投诉、举报和责任追究机制,强化个人信息收集、使用、共享等环节安全管理。严密防范和打击网络黑客攻击、电信网络诈骗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行为,严肃查处为网络犯罪提供服务的企业和网络平台。
江苏本地江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热销信息